1.全面負責公司的合規管理工作;
2.擬定公司合規管理制度及流程;
3.組織實施合規風險監測,識別、評估和報告合規風險,組織事前風險審核、事中風險控制、事后風險檢查;
4.審查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和業務規程,并依據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行業規則的變動和發展,提出制訂或者修訂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和業務規程的建議;
5.通過面談、觀察和抽查等手段,對各職能部門進行合規檢查,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業務規范、財物費用真實性、資產情況(資金管理、固定資產管理)等方面;
6.牽頭公司業務的合規管理,包括合規培訓、合規監督、合規審計、合規報告、合規考核和獎懲等;
7.持續關注相關法律法規變化情況,從法律角度為公司業務提供合規建設,牽頭處理公司涉法涉訴案件;
8.對各部門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、可行性進行審查,組織召開合同審查會;
9.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。